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6-03-28 08:38:27 | 作者: 艺术隐形眼镜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府审字(2026)第0122000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30,714.53元(合并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0,369,026.97元,扣除本年度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12,828,220.96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97,936.62元,因此,本年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7,873,583.92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400,881,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29,987.3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的比例为30.07%。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654,243,596.5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国内商贸零售行业在消费复苏、政策支持和业态创新的多重驱动下,呈现稳中有进、结构优化的发展形态趋势,尽管面临外部环境复杂、居民消费需求分化等挑战,但行业复苏势头稳健,整体增速较上年有所提升,市场发展韧性持续凸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0.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7%。线上零售继续保持增长,成为拉动行业增长的重要引擎;线下零售市场则主动求变,积极地推进数字化转型与场景化改造。2025年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逐步推动城市商业布局完善、业态升级,绿色消费、品质消费、智能消费成为新的增长热点;同时,城乡零售市场协同发展形态趋势越来越明显,一同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稳步前行。
2025年商铺租赁市场在消费逐步回暖、存量优化调整的大环境下,整体保持平稳运行、结构持续优化。市场需求稳步恢复,同时也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租金水平小幅波动,区域与业态分化特征较为显著。全年新增项目供应节奏平稳,存量商业仍是市场主体,空置率整体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行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消费场景升级、运营模式创新成为发展重点,灵活招商、精细运营、业态适配成为行业主流方向。市场主体通过存量提升、场景优化和服务升级,进一步夯实租赁业务基础,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洗染服务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行业规范化水平与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在消费需求多元化与行业规范发展的双重带动下,市场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行业整体运营质量与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绿色环保理念深度融入行业运营,数字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普及,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格局更成熟稳固。花了钱的人服务品质、安全保障与便捷体验的要求日趋提高,推动行业一直在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专业能力、完善标准体系,以满足多层次、高品质的市场需求。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创建于1939年的百乐商场。1966年12月,经上海市百货公司批准定名为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1993年10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府财贸(93)第318号和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122)号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4年2月24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838。1999年6月29日,公司更名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深耕百年“中华老字号”品牌,以洗染服务及洗涤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为特色,不断的提高服务能级,积极投入新品研发,做好老字号品牌的传承焕新;全资子公司“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更名为“上海九百中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做好“名特优”酒类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业务领域,强化经营。
公司参股投资的“上海九百城市广场有限公司”及商贸零售企业“上海久光百货有限公司”自开业以来,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发展,成为静安寺商圈地标性商业百货,长期以来为公司贡献了较为稳定且丰厚的投资收益和现金流,已成为公司利润的大多数来自。公司通过在静安寺、南京西路等核心商圈自有和拥有长期使用权的商业物业,积极打造高品质商业生态圈,提升物业能级和含金量,取得长期而稳定的收益。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645,629.14元,较去年同期92,704,824.99元,同比增加3.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30,714.53元,较去年同期42,031,556.46元,同比增加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381,611.97元,同比增加6.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北京西路669号14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许騂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九百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5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汤红兵先生、王莺女士分别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九百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九百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的独立性情况做了审议和评估,并作出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九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九百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九百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科学决策和监督方面的职能,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参考同行业、地区上市企业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鉴于三名委员中有两名是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参与表决人数未达到全体委员的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执行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府审字(2026)第0122000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30,714.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8,062,280.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00,881,98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29,987.3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公司2026年中期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制定执行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中期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72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7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78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农、林、牧、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800万元。
该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69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22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陈红燕,国府嘉盈合伙人,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注册会计师:谢新华,国府嘉盈项目经理,201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蕾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2万元)。
公司经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市场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经与国府嘉盈协商,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2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无弃权和反对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原则所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
1、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騂先生、陈韬先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公司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上海新南西(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西集团)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贸易咨询,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装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商业网点开发、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建筑、装潢五金,电子产品,非金银工艺品,房屋租赁,商品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酒店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棋牌室,足浴场所;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旅客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28-1746(双)号1幢10层10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停车场管理,房地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保洁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旅客住宿,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酒,美容美发,桌球服务,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服装,非金银工艺品,健身器材服务,烟,沐浴,会务服务,男女沐浴按摩,停车服务,附设一个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百货,日用化妆品,文教用品,钟表眼镜,非金银工艺品,家用电器,办公机械,非专控通信器材,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动工具,木制品,真丝服饰,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羊毛制品,珠宝玉器(除文物),自有房屋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金银制品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企业营销策划,财务咨询,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进出口代理;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新南西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自身持有公司股份102,884,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6%。
2.九百大华商城系新南西集团控股子公司,新南西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奇乐经贸系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虽与本公司无直接股权关系,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南西运营、中安发展、九百集团食品、九百世纪商城、百乐门大酒店系新南西集团全资子公司;申一百货实际控制人系新南西集团。以上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静安商投、景德镇瓷器系新南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成泰物业系百乐门大酒店的全资子公司;美丽园大酒店系新南西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中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区老大房系九百集团食品的全资子公司;西区老大房食品系西区老大房的全资子公司;西区老大房食品工业系九百世纪商城的控股子公司;新长发实际控制人系新南西集团全资子公司九百集团食品。以上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在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房产租赁、销售商品、辅助管理、场地服务、职工工作餐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主要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以及同类地区可比交易价格为依据,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目的是充分利用关联企业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低于同类地区房产租赁市场的可比交易价格向关联方承租房产,用以转租获取差价收益;同时,出租公司自有或拥有长期使用权的中心城区静安寺商圈的沿街商业房产获取租金收益,既符合公司三大主业板块之一的商业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发展战略,又有利于公司获取稳定的现金流,也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其他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可以认为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房产租赁、销售商品、辅助管理、场地服务、职工工作餐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各部门/子公司 □否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ESG信息采集,汇报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报告频率与ESG报告编制及审议周期同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细则》、《ESG工作管理办法》 □否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
1.公司各项活动未对生物多样性及濒危物种造成不利影响,故“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未纳入重要性议题;
2.公司核心业务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伦理等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故“科技伦理”未纳入重要性议题。